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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英文名:Guangxi Vocational&Technical Institute of Indu 简称:“广西工业学院”,“贵港职业学院” 所在地:贵港 院校代码:12364 类型:综合类

区属专科院校
  • 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简章2020-02-25
  为贯彻国家和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进一步探索人才选拔途径,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将继续实行单独招生。单独招生将按照“网上申报、网上缴费、现场笔试、综合评定、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其中申报、缴费、测试、评定等环节由26所自治区公办高职高专院校联合实施,录取环节由我院在广西招生考试院指导下独立完成。为更好地开展单独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一、招生对象  已参加我区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文件中规定的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条件的考生。  二、申报时间及方法  我校与具有单独招生资格的其它25所自治区公办高职高专院校将采用联合测试方式招生,取得测试成绩的考生可以填报26所中的任何一所院校。联合测试统一申报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18年3月 13日- 4月8日24:00止  2、申报方式  网上申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3、网上申报方法  方法一: 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gxeea.cn,通过首页系统导航的“考试报名”栏目或普通高考的“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中职”栏目中的“广西2018年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中职考生申报快速通道”链接,选择“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栏目进入联合测试网站http://www.gxzslm.cn填写申报信息。  方法二:智能手机登录http://m.gxzslm.cn联合测试网站点击“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申报系统”栏目填写申报信息。  方法三:直接选择招生院校,从招生院校网站进入联合测试网站http://www.gxzslm.cn点击“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申报系统”栏目填写申报信息。  4、缴费  考生报考费100元/人,通过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费用由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代收。考生缴费后,不再办理退款申报手续。缴费截止时间:4月8日24:00。  5、打印准考证  考生缴费成功后,4月12日- 14日14:00考生再次进入申报系统打印准考证,如遇到技术问题请联系申报系统页面所提供的联系方式。  三、综合测试  (一)入场要求  考生按要求在考试前20分钟进入考场,监考员核对考生身份证及准考证。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考前的4月14日13:30-14:00将相关证明材料(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以上学历毕业证、退役士兵证、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加盖所在学校公章)交到所在考点材料审核点。  (二)测试内容  本次测试采用标准化答题卡答卷,测试的主要内容分为两部分:基本文化素质(语文、数学、英语)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学习能力、职业潜能等)。  取得广西2014年及以后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三门成绩的考生可选择是否作答基本文化素质测试,如果作答的则取基本文化素质测试或广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数英三科总分)成绩高者;如不作答的则使用广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职考生必须作答基本文化素质和职业适应性测试。  (三)测试时间  综合测试时间:4月14日(星期六)14:30-16:00。  (四)测试地点  在全区14个地级市及7个县级市、县共设置49个联合测试考点(其中备用考点13个),考生以就近和方便为原则进行申报,由负责考务的院校根据考生申报的情况及时落实考点。考 区考 点考点地址负责院校考场数南宁市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南宁市大学东路168号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50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南宁市罗文大道33号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100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南宁市鹏飞路15号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54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南宁市大学东路176号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88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西校区)南宁市大学西路168号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25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南宁市大学东路91号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21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南宁市大学东路105号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73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南宁市科园大道39号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60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南宁市安吉大道西一路15号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5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南宁市秀灵路37号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100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南宁市东葛路117号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29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南宁市长堽路99号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42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桃源校区)南宁市桃源路37号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7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南宁市青山路14号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68南宁学院邕宁区龙亭路8号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3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四塘校区)南宁市三塘镇四塘社区四塘街4号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60南宁市考生数小计845考场,25350人横县南宁市横县横州中学横县横州镇龙首路128号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50柳州市柳州职业技术学院柳州市社湾路28号柳州职业技术学院74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柳州市君武路168号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112桂林市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桂林市秀峰区文采路9号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75梧州市梧州职业学院梧州市三龙大道88号梧州职业学院50北海市北海职业学院北海市西藏南路北海职业学院54防城港市防城港市防城中学防城港市防城区教育路217号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35钦州市钦州市第三中学钦州市安州大道东南街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50灵山县[url=http://www.gxzslm.cn/Main/Kaodian/KD_16.aspx?kd=16]灵山县第二中学[/url]灵山县灵城镇东风路87号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50贵港市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二校区贵港市桂林路1118号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50桂平市桂平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桂平市西山镇岭头村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49玉林市玉林实验中学玉林市大北路672号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69北流市北流市第九中学北流市教育路107号柳州城市职业学院50博白县博白县实验中学博白县博白镇兴民二路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80百色市百色职业学院百色市城东路群来坡巷161号百色职业学院60贺州市贺州市高级中学贺州市桃园南路66号桂林旅游学院80河池市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西校区河池市金城西路2号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45宜州市宜州山谷高级中学宜州市庆远镇江州路26号广西职业技术学院55来宾市来宾第一中学来宾市兴宾区北二路238号柳州城市职业学院40崇左市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广西崇左市佛子路23号南宁地区教育学院25其他地区考生数小计1153考场,34590人(合计:36考点,1998考场,59940人)考 区考 点考点地址负责院校考场数南宁市广西华侨学校南宁市清川大道1号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60广西工商学校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岭路77号(南门)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30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校南宁市五一路旱塘岭1号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60广西物资学校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岭路75号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27南宁市三十五中南宁市科园大道16号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5广西机电工程学校南宁市安吉大道16号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35南宁市第四职业技术学校南宁市竹溪大道28号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60广西第一工业学校南宁市兴宁区长堽路三里一巷43号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31南宁市第十中学南宁市江南区江南大道西二里10号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25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南宁市长堽路99号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18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南宁市罗文大道33号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13南宁学院邕宁区龙亭路8号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60柳州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官塘校区鱼峰区官塘大道16号柳州职业技术学院44(合计:13考点,488考场,14640人)  四、计分办法  考生总分由综合测试成绩及附加分组成。  (一)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满分为600分(基本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各300分)。  (二)加分项目  1.已取得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文凭者,加50分。  2.具有普通高中或同等学力的退役士兵,加50分。  3.在全区范围内,对瑶族、苗族、侗族、毛南族、仫佬族、回族、彝族、京族、水族、仡佬族等十个世居少数民族的考生,加20分,其它少数民族考生(除10个世居少数民族的考生外),加7分。  4.对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的考生,加10分。  5.对烈士子女考生,加20分。  同时符合“1”、“2”条情形的考生,加分不能超过50分;同时符合“3”、“4”、“5”条有关情形的考生,只取最高一项分值作为考生的加分,且不得超过20分。同时符合“1”、“2”、“3”、“4”、“5”条情形的考生,加分不能超过70分。  五、成绩查询  4月24日,考生可登录联合测试网站http://www.gxzslm.cn查询本人成绩。  六、填报志愿  4月 27日前,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本人高考报名时的报名站领取密码函(即填报志愿的用户名、密码),5月 3日至 5 日,考生凭密码函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4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填报的志愿为顺序志愿。投档录取时以网上填报的志愿为准,没有填报志愿的视为放弃参加高职单独招生资格。  七、录取  (一)录取时间  5月9日- 11日。  录取时间如有变化,以广西招生考试院通知为准。  (二)录取原则  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了我校志愿且有我校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二、三、四志愿投档录取。  我校根据“志愿清”录取原则,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直至录满招生计划为止。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每轮投档后,我校可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和考生志愿,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进行专业计划调整,以尽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不能满足,若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至其他专业。若考生填了“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三)征集志愿  1.征集志愿时间:5月16日10:00 - 17日8:00  2.征集志愿录取时间:5月17日  3.征集志愿及其录取时间如有变化,以广西招生考试院通知为准。  (四)录取名单公示  录取名单经广西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将在我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  (五)发放录取通知书  在公示10个工作日后,我校将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具体发放时间将在我校网站上另行通知,录取通知书由我校寄至考生高考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请考生及时查收。  八、重要提示  单独招生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组成部分,教育部规定,单独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依据教育部有关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已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或其他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广西2018年普通高考统考或其他分类考试招生录取。  九、投诉受理  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电话:0771-3837142。  十、联合测试院校  参加本次联合测试的院校如下:  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gxic.net)  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gxibvc.net)  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http://www.gxtznn.com)  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gxsdxy.cn)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gxzjy.com)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http://www.glnc.edu.cn)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lzzy.net)  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gxstzy.cn)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gxjzy.com)  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gxnyxy.com.cn)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gxjsxy.cn)  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gxxd.net.cn)  北海职业学院(http://www.bhzyxy.net)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gxjmzy.com)  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gxgsxy.com)  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gxdlxy.com)  柳州城市职业学院(http://www.lcvc.cn)  百色职业学院(http://www.bszyxy.com)  梧州职业学院(http://www.wzzyedu.com)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http://www.gxyesf.com)  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gxwzy.com.cn)  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gxjrxy.com)  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gxazy.com)  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http://www.jgy.gx.cn)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http://www.gxzfxy.cn)  南宁地区教育学院(http://www.nndqjyxy.net)  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 3 月12 日详情
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简章2020-03-16
为贯彻国家和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进一步探索人才选拔途径,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做好我区2020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和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办〔2019〕55号)文件精神,制订我院2020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简章。具体内容如下:一、联合测试我院会同24所区内同类院校,共同组建2020年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联盟院校名单见附件1),按照“整体策划、统一申报、现场笔试、成绩互认”的原则,开展高职单招联合测试工作,取得联合测试成绩的考生才具备被我院录取的资格。二、考生申报(一)申报条件已参加广西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关于做好我区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办〔2019〕42号)中高职单招报名条件的考生。(二)申报时间2020年3月 9日9:00 - 4月8日24:00止。(三)申报流程网上申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四)申报方法方法一: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通过首页系统导航的“考试报名”栏目或普通高考的“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中职”栏目中的“广西2020年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中职考生申报快速通道”链接,选择“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栏目进入联合测试网站(https://www.gxzslm.cn,下同)填写申报信息。方法二:智能手机登录联合测试网站,点击“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单独/对口招生申报系统”栏目填写申报信息。方法三:直接进入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从招生信息网进入联合测试网站,点击“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单独/对口招生申报系统”栏目填写申报信息。(五)缴费根据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批准,高职单招考生报考费为70元/人,报考费用于联合测试申报、测试等工作,考生通过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联合测试报考费用统一由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代收。缴费截止时间:4月8日24:00。考生按规定填报申报信息并足额缴费后,才能完成申报手续;对申报成功的考生,不再办理撤销申报和退款手续。(六)打印准考证测试前再次进入申报系统打印准考证。三、联合测试(一)测试时间高职单招联合测试时间确定后,将在联合测试网站和学院网站上另行通知。(二)测试地点联合测试在全区14个地级市及5个县共设置33个高职单招考点(另设3个备用考点),考生以就近和方便为原则进行测试。(考点情况见附件2)。(三)入场要求考生自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及必要的考试文具,在考试前30分钟可以进入考场,将证件放在桌面,由监考员核对考生身份证及准考证。测试正式开始15分钟后,考生不能进入考场。(四)测试内容高职单招只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内容包括学习能力、职业潜能等,采用标准化答题卡答卷。四、测试成绩(一)计分办法1.高职单招联合测试计分办法为:总成绩由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科目成绩(换算满分为3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及加分组成。2.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使用成绩等级换算成具体分值,换算方式为:A等——100分、B等——80分、C等——60分、D等——40分。(二)加分我们将参照普通高考加分制订联合测试加分方案并及时公布。(三)成绩查询联合测试结束10日后,考生可登录联合测试网查询本人成绩。五、填报志愿所有报考高职单招的考生本人需通过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没有填报志愿的考生视为放弃参加高职单招资格。考生于5 月 6 日 10:00 至8日 17:00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志愿填报系统填报相应类别的志愿。志愿填报系统从“广西招生考试院” 网站“系统导航-志愿填报-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高职单招/高职对口志愿填报)”进入。首次登录时使用考生本人高考网上报名时设置的密码,登录成功后须立即修改密码。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4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填报10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志愿填报模式为顺序志愿。高职单招设征集志愿,填报时间为5月18日10:00至19日10:00,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2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填报10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志愿填报模式仍为顺序志愿。如志愿填报安排有所变动,以广西招生考试院正式通知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的最新消息。六、录取(一)录取时间1.第一次投档录取时间:2020年5月11日至15日。2.征集志愿录取时间:5月20、21日。3.录取时间如有变动,以广西招生考试院正式通知为准。(二)录取原则1.申报我院高职单招的考生必须参加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统一组织的联合测试并取得相应成绩。没有参加联合测试或联合测试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低于100分(不含10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2.高职单招考生分数排序规则为:联合测试总成绩(含附加分)—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分 —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 语文科学考成绩 —数学科学考成绩 — 外语科学考成绩。即按照联合测试总成绩(含附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如联合测试总成绩(含附加分)相同,则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分高低排序,二项成绩高者排在前面;依次类推。3. 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了院校志愿且有相应院校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二、三、四志愿投档录取。每轮投档后,我院可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和考生志愿,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进行专业计划调整,以尽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4. 我院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直至完成招生计划为止。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5. 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若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至其他未录满专业;若考生填了“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三)录取名单公示录取名单经广西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我院于2020年5月22日前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四)发放录取通知书在公示10个工作日后,我院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寄至考生高考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请考生及时查收。七、重要提示1.高职单招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一部分,已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或其他分类考试招生录取。2.遵纪守法,严惩违规。对在联合测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6号)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进行后续处理。如违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将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八、学院概况学院全称: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364办学地点:第一校区(南宁市秀灵路37号) 第二校区(贵港市桂林路1118号)学院网址:http://www.gxic.net/招生电话:0771 - 3859060 3829762投诉电话:0771 - 3851926九、其它1.我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凡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2. 本简章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简章有冲突,以本简章为准。3.本简章的解释权属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附件1: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2020年高职单招联合测试院校成员名单附件2: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2020年高职单招联合测试考点信息表 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3月2日 附件1: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2020年高职单招联合测试院校成员名单 院校代码联盟院校院校网址12364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gxic.net11350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http://www.gxtznn.com11608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gxsdxy.cn11773广西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gxzjy.com11824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http://www.glnc.edu.cn12104柳州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lzzy.net12344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gxstzy.cn12356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gxjzy.com12379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gxibvc.net12382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gxnyxy.com.cn13138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gxjsxy.cn13522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gxxd.net.cn13523北海职业学院http://www.bhzyxy.net13827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gxjmzy.com13828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gxgsxy.com13831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gxdlxy.com14067柳州城市职业学院http://www.lcvc.cn14068百色职业学院http://www.bszyxy.com14171梧州职业学院http://www.wzzyedu.com14220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http://www.gxyesf.com14313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gxwzy.com.cn14512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gxjrxy.com14611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gxazy.com14668广西自然资源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gxnrvt.cn/51675崇左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http://www.nndqjyxy.cn/ 附件2: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2020年高职单招联合测试考点信息表编号区域考点名称考点地址单招考场单招备场02南宁市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南宁市罗文大道33号10003广西大学南宁市大学东路100号10005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南宁市大学东路176号8606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南宁市科园大道 39号6807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南宁市青山路14号6809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南宁市西乡塘区鹏飞路15号5410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南宁市大学东路168号5112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长堽校区)南宁市长堽路99号4213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南宁市武鸣区上河路9号2016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西校区大学西路168号2517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大学东路91号2118广西机电工业学校(东葛校区)南宁市东葛路109号2219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昆仑校区)广西南宁市兴宁区昆仑大道1258号2021南宁市横县横州中学横县横州镇龙首路128号5023柳州市柳州城市职业学院柳州市鱼峰区官塘大道文苑路1号8024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官塘校区柳州市鱼峰区官塘大道16号3025柳州职业技术学院社湾校区柳州市社湾路28号7427桂林市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桂林市临桂区飞虎路9号10029梧州市梧州职业学院梧州市三龙大道88号4533北海北海职业学院广西北海市海城区西藏路48号6035防城港市防城港市防城中学防城港市防城区教育路217号4336钦州市钦州市第三中学钦州市安州大道东南街5038灵山县第二中学灵山县灵城镇东风路87号7039金浦中学钦州市浦北县金浦新区浦越路3540贵港市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二校区贵港市桂林路1118号6041贵港港南中学贵港市江南工业园内6542桂平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贵港市桂平市桂贵南路4343玉林市广西玉林农业学校广西玉林市人民东路75号10044北流第九中学北流市教育路107号5545博白县实验中学博白县博白镇兴民二路7546百色市百色职业学院百色市城东路群来坡巷161号60349贺州市贺州第二高中贺州市新兴南路153号9050河池市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河池市金城西路2号4052宜州山谷高级中学宜州市庆远镇江州路26号5353来宾市来宾第一中学来宾市兴宾区北二路238号6554崇左市崇左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崇左市江州区崇善大道55号60考场数1887196考位数566105880总考位数62490详情
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0联盟单招对口报名流程详解2020-04-14
一、登录2020年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单招/对口招生考生申报系统考生使用电脑浏览器(建议火狐或者IE12)登录网址www.gxgzlm.com。 二、登录系统输入报名号、密码以及验证码进行登录。初始密码为报名号后四位+身份证号后四位(例:报名号000011112222,身份证450111000066668888,初始密码则为:22228888)。初次登录系统需修改密码且密码不可和初始密码相同,密码长度为8-12位。密码设置超过12位的,输入前12位即可。如出现类似“身份证号或报名号错误”提示,可登录2020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http://218.65.204.245:8001)查询并核对自己的报名序号和身份证号,对该系统有疑问请咨询高考报名站学校老师。提交后需重新登录系统。 三、提交报名信息(考生信息修改) 登录系统以后,在“网上申报”界面,需确认申报类型并填写其他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报名信息”(提交后才可进行缴费)。考生缴费时方可选择考试地点。需要修改“个人信息”或“考点”的考生,可以点击“网上申报”进行修改,修改后点击“提交报名信息”按钮进行保存。拟报读院校是意向调查,不影响志愿填报和录取。“考生相片”在打印准考证时有即可。四、上传加分材料(非必须)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需在测试申报期内填写加分申请,上传加分材料。(加分项目及要求请看联盟各院校的招生简章)少数民族加分无需填写加分申请。考生需上传获奖证书(或颁奖文件)和诚信承诺书的扫描图片,图片要求为JPG格式,大小为50k—2M,清晰易辨。考生须下载诚信承诺书,打印后亲笔签名,将承诺书与加分证明材料分别扫描或拍照存为JPG格式文件后,选定加分项目再上传,图片要求为JPG格式,大小为50k—2M,清晰易辨。点击“浏览”选择文件,点击“确定”,再点击“上传扫描件”,进行上传。上传后可浏览图片或删除加分申请及材料。 五、选择考点并缴费点击“申报管理”中的“网上缴费”进入缴费页面,确认信息无误后再点击“网上缴费”按钮。点击“考试地点”右边的选择框,出现考点列表,可通过下拉查看所有考点,选择考点(选择考点才能缴费,缴费成功以后选择考点才成功)。选择考点后,选择考点下方的支付方式进行支付。 六、网上缴费(一)支付宝扫码支付点击按钮进入“支付宝支付”页面,打开手机支付宝“扫一扫”功能,扫描二维码后跳转到支付页面,考生核对支付页面显示的信息后进行支付(报名费由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代收)。 七、完成缴费完成缴费后回到申报管理中的“考生申报”,查询考生状态(可能会有延迟),考生状态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考生于申报时间结束后,考试之前,进入申报系统打印准考证) 八、缴费状态延时考生支付成功后,如返回申报系统时考生状态未改变为“缴费成功”,这是因为支付平台通知延时,请于次日重新进入系统查询考生状态。所有支付成功的订单,系统将于次日进行财务对账,请考生切勿重复缴费。对缴费流程有疑问的可在系统技术支持群咨询工作人员。详情
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2019-06-11
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高考“阳光工程”的精神,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规范招生工作行为,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条  学校全称: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第四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第六条 学校国标代码:12364第七条  办学地点:广西南宁市秀灵路37号,学校设有第一校区(南宁市秀灵路37号)、第二校区(贵港市桂林路1118号)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八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其成员由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第九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普通高职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日常事务。工作职责主要是: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本院招生章程;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编制并报送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组织实施本校全日制普通高职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组织本校单独招生考试和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并对考试安全负责,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对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履行本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根据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的申请,对本校有关招生录取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答复。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十条  学校在国家方针政策的指导和教育部的统筹安排下,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战略需求,遵循公平性、科学性、稳定性、灵活性,结合学校自身实际,确定来源计划的编制办法。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发布。第十一条  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经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同意,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减少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计划,相应增加生源充足的专业招生计划。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二条  学校录取工作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通知和招生省级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实施,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党委纪检监察和社会舆论的监督。第十三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遵循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学校在普通高考统考招生中采用志愿优先录取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的前提下,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第十五条  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投档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学校尽量满足专业志愿。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他尚未录满的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第十六条  艺术类考生的高考术科成绩和文化成绩,均需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填报我校志愿方可被我校录取。我校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政策有特殊规定则以该省(市、自治区)政策为准。第十七条  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降)分政策。录取时,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经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降分录取。第十八条  无男、女招生比例和民族成分限制。学校无少数民族专用食堂,对饮食有特殊要求的少数民族考生请慎重报考。第十九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第二十条  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不限,入校后只开设英语公共课。第二十一条  所有已录取的考生,如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予调换专业。第二十二条  高职对口中职招生仅录取中职学校毕业生和广西区内中职学校二年级学生。报考高职对口中职的学生要求具备当年高考报名资格及相关主管部门所要求的条件,并办理好高考报名手续。高职对口中职的申报方法、测试、录取规则参阅当年学校对口招生简章。考生可浏览我校网站详细了解高职对口中职的录取工作程序,按要求提供相关申报材料。第二十三条  单独招生仅招收广西区内具备当年参加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资格的考生。单独招生的申报方法、测试、录取规则参阅当年我校单独招生简章。考生可浏览我校网站详细了解单独招生的录取工作程序,按要求提供相关申报材料。第六章 其他第二十四条  根据教育部的招生政策,已被高职对口中职招生、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与其他形式的录取。参加高职对口中职招生、单独招生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当年的普通高考及普通高校录取。第二十五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等。学校各类收费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最新批准文件执行。详细标准见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招生计划中的学费信息或学校网站相关信息。第二十六条  学校开通新生入学“绿色通道”,采取奖学金、助学贷款、助学金、勤工助学等措施,对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予以帮助。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第二十八条  对弄虚作假取得入学资格的新生,一经查出,将取消入学资格。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九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凡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第三十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三十一条  招生录取工作监察及投诉电话:0771-3837142。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第三十四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71-3829762,3859060通信地址:广西南宁市秀灵路37号(邮编:530001)学校网址:www.gxic.net招生微信公众平台:GX12364  详情
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2020-06-09
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高考“阳光工程”的精神,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规范招生工作行为,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条 学校全称: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第四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第六条 学校国标代码:12364第七条 办学地点:广西南宁市秀灵路37号。学校设有第一校区(南宁市秀灵路37号)、第二校区(贵港市桂林路1118号)、第三校区(南宁市武鸣区城厢武缘大道87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八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其成员由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第九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普通高职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日常事务。工作职责主要是: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本院招生章程;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编制并报送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组织实施本校全日制普通高职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组织本校单独招生考试和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并对考试安全负责,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对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履行本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根据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的申请,对本校有关招生录取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答复。 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十条 学校在国家方针政策的指导和教育部的统筹安排下,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战略需求,遵循公平性、科学性、稳定性、灵活性,结合学校自身实际,确定来源计划的编制办法。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发布。第十一条 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经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同意,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减少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计划,相应增加生源充足的专业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二条 学校录取工作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通知和招生省级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实施,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党委纪检监察和社会舆论的监督。第十三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遵循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学校在普通高考统考招生中采用志愿优先录取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的前提下,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第十五条 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投档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学校尽量满足专业志愿。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他尚未录满的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第十六条 艺术类考生的高考术科成绩和文化成绩,均需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填报我校志愿方可被我校录取。我校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政策有特殊规定则以该省(市、自治区)政策为准。第十七条 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降)分政策。录取时,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经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降分录取。第十八条 无男、女招生比例和民族成分限制。学校无少数民族专用食堂,对饮食有特殊要求的少数民族考生请慎重报考。第十九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第二十条 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不限,入校后只开设英语公共课。第二十一条 所有已录取的考生,如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予调换专业。第二十二条 高职对口中职招生仅录取中职学校毕业生和广西区内中职学校二年级学生。报考高职对口中职的学生要求具备当年高考报名资格及相关主管部门所要求的条件,并办理好高考报名手续。高职对口中职的申报方法、测试、录取规则参阅当年学校对口招生简章。考生可浏览我校网站详细了解高职对口中职的录取工作程序,按要求提供相关申报材料。第二十三条 单独招生仅招收广西区内具备当年参加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资格的考生。单独招生的申报方法、测试、录取规则参阅当年我校单独招生简章。考生可浏览我校网站详细了解单独招生的录取工作程序,按要求提供相关申报材料。 第六章 其他第二十四条 根据教育部的招生政策,已被高职对口中职招生、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与其他形式的录取。参加高职对口中职招生、单独招生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当年的普通高考及普通高校录取。第二十五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等。学校各类收费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最新批准文件执行。详细标准见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招生计划中的学费信息或学校网站相关信息。第二十六条 学校开通新生入学“绿色通道”,采取奖学金、助学贷款、助学金、勤工助学等措施,对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予以帮助。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第二十八条 对弄虚作假取得入学资格的新生,一经查出,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九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凡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第三十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三十一条 招生录取工作监察及投诉电话:0771-3837142。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第三十四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71-3829762,3859060通信地址: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秀灵路37号邮政编码:530001学校网址:www.gxic.net招生微信公众平台:GX12364  详情
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2017-04-0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高考“阳光工程”的精神,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规范招生工作行为,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学校国标代码:12364  第六条  办学地点:广西南宁市秀灵路37号,学校设有第一校区(南宁校区)、第二校区(贵港校区)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其成员由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八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普通高职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日常事务。工作职责主要是: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本院招生章程;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编制并报送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组织实施本校全日制普通高职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等。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在国家方针政策的指导和教育部的统筹安排下,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战略需求,遵循公平性、科学性、稳定性、灵活性,结合学校自身实际,确定来源计划的编制办法。学校分省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发布。  第十条  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减少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计划,相应增加生源充足的专业招生计划。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录取工作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通知和招生省级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实施,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党委纪检监察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第十二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遵循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  学校在普通高考统考招生中采用志愿优先录取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的前提下,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学校在其他分类考试招生中采用“志愿清”录取原则,在录取分数线上,先完成第一志愿考生的录取,再进行后续考生的录取。  第十四条  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投档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学校尽量满足专业志愿。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他尚未录满的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艺术类考生的高考术科成绩和文化成绩,均需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填报我校志愿方可被我校录取。我校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政策有特殊规定则以该省(市、自治区)政策为准。  第十六条  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降)分政策。录取时,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经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降分录取。  第十七条  无男、女招生比例和民族成分限制。学校无少数民族专用食堂,对饮食有特殊要求的少数民族考生请慎重报考。  第十八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九条  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不限,入校后只开设英语公共课。  第二十条  所有已录取的考生,如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予调换专业。  第二十一条  中职对口招生仅录取中职学校毕业生和广西区内中职学校二年级学生。报考中职对口的学生要求具备当年高考报名资格及相关主管部门所要求的条件,并办理好高考报名手续。中职对口的报名方法、测试、录取规则参阅当年学校对口招生简章。考生可浏览我校网站详细了解中职对口的录取工作程序,按要求填报相关入学申请材料。  第二十二条  单独招生仅录取广西区内具备当年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单独招生的报名方法、测试、录取规则参阅当年学校单独招生简章。考生可浏览我校网站详细了解单独招生的录取工作程序,按要求填报相关入学申请材料。  根据广西的招生政策,已被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与其他形式的录取。参加单独招生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当年的普通高考及普通高校录取。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等。学校各类收费标准一律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最新批准文件执行。详细标准见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招生计划中的学费信息或学校网站相关页面。  第二十四条  学校开通“绿色通道”,采取奖学金、助学贷款、助学金、勤工助学金等措施,对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予以帮助。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六条  对弄虚作假取得入学资格的新生,一经查出,将取消入学资格。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凡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第二十八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九条  招生录取工作监察部门及投诉电话:0771-3851926。  第三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  第三十二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1-3829762,3859060(传真)  通信地址:广西南宁市秀灵路37号(邮编:530001)  学校网址:www.gxic.net  招生微信公众平台:GX12364 详情
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2018-03-30
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高考“阳光工程”的精神,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规范招生工作行为,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条  学校全称: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第四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第五条  学校国标代码:12364第六条  办学地点:广西南宁市秀灵路37号,学校设有第一校区(南宁市秀灵路37号)、第二校区(贵港市桂林路1118号)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七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其成员由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第八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普通高职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日常事务。工作职责主要是: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本院招生章程;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编制并报送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组织实施本校全日制普通高职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组织本校单独招生考试和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并对考试安全负责,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对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履行本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根据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的申请,对本校有关招生录取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答复。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九条  学校在国家方针政策的指导和教育部的统筹安排下,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战略需求,遵循公平性、科学性、稳定性、灵活性,结合学校自身实际,确定来源计划的编制办法。学校分省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发布。第十条  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经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同意,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减少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计划,相应增加生源充足的专业招生计划。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一条  学校录取工作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通知和招生省级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实施,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党委纪检监察和社会舆论的监督。第十二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遵循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管理规定。第十三条  学校在普通高考统考招生中采用志愿优先录取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的前提下,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第十四条  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投档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学校尽量满足专业志愿。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他尚未录满的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第十五条  艺术类考生的高考术科成绩和文化成绩,均需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填报我校志愿方可被我校录取。我校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政策有特殊规定则以该省(市、自治区)政策为准。第十六条  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降)分政策。录取时,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经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降分录取。第十七条  无男、女招生比例和民族成分限制。学校无少数民族专用食堂,对饮食有特殊要求的少数民族考生请慎重报考。第十八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第十九条  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不限,入校后只开设英语公共课。第二十条  所有已录取的考生,如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予调换专业。第二十一条  中职对口招生仅录取中职学校毕业生和广西区内中职学校二年级学生。报考中职对口的学生要求具备当年高考报名资格及相关主管部门所要求的条件,并办理好高考报名手续。中职对口的报名方法、测试、录取规则参阅当年学校对口招生简章。考生可浏览我校网站详细了解中职对口的录取工作程序,按要求提供相关申报材料。第二十二条  单独招生仅招收广西区内具备当年参加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资格的考生。单独招生的报名方法、测试、录取规则参阅当年我校单独招生简章。考生可浏览我校网站详细了解单独招生的录取工作程序,按要求提供相关申报材料。根据广西的招生政策,已被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与其他形式的录取。参加单独招生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当年的普通高考及普通高校录取。第六章 其他第二十三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等。学校各类收费标准一律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最新批准文件执行。详细标准见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招生计划中的学费信息或学校网站相关信息。第二十四条  学校开通新生入学“绿色通道”,采取奖学金、助学贷款、助学金、勤工助学等措施,对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予以帮助。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第二十六条  对弄虚作假取得入学资格的新生,一经查出,将取消入学资格。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七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凡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第二十八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二十九条  招生录取工作监察部门及投诉电话:0771-3837142。第三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第三十二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71-3829762,3859060通信地址:广西南宁市秀灵路37号(邮编:530001)学校网址:www.gxic.net招生微信公众平台:GX12364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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